【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案件办理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律师提案建议,应建立讯问过程律师在场制度,第一次讯问嫌疑人律师应在场;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嫌疑人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的采取及变化应及时告知律师。
施杰对财新记者表示,赋予律师在场权是严防冤假错案、严格禁止刑讯逼供最有效、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他认为,从第一次讯问嫌疑人开始律师就应在场。“当着律师的面,刑讯逼供自然就不可能了。”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案件办理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律师提案建议,应建立讯问过程律师在场制度,第一次讯问嫌疑人律师应在场;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嫌疑人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的采取及变化应及时告知律师。
施杰对财新记者表示,赋予律师在场权是严防冤假错案、严格禁止刑讯逼供最有效、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他认为,从第一次讯问嫌疑人开始律师就应在场。“当着律师的面,刑讯逼供自然就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