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谁来监督检察院?十二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律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务公开是监督检察院的有效措施,检察工作的重要节点信息都要公开。“检务公开不仅是对被告人、律师权利的保障,更能够体现检察机关的司法自信,有信心接受监督。”
早在1998年10月,最高检察院就下发决定,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实行检务公开。近日,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检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