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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委员:税收不法定伤害公众法治信心

实习记者 钟馨
2015年03月09日 11:16 | 标签:税收法定
立法法三审稿税收法定条款删除“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项,施杰认为,删掉税率等内容,意味着公民将失去对自己可缴纳税率的提前预知,导致具体操作税率的幅度时会呈现无规范状态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3月9日,参加十二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删掉税率等内容,意味着公民将失去对自己可缴纳税率的提前预知,导致具体操作税率的幅度时会呈现无规范状态。

  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明确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立法法三审稿则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项已消失不见。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2015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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