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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税种确定税率拟入立法法

文 | 财新 林韵诗
2015年03月12日 15:15
立法博弈“税收法定”再现转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拟将税种设立、税率确定再度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立法博弈“税收法定”一波三折峰回路转。3月11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统一审议。财新记者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拟将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中,税收法定原则的相应条文为“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这一表述在三审稿中作了简化,“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个重要的税收元素被删除,只保留了“税种的开征、停征”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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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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