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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委员:“税收法定”争论凸显人大困局

2015年03月10日 07:54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税收法定
如果人大“任性”坚持,在立法上能够起主导作用,草案的内容也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一步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税收法定条款的“变更”,引发外界诸多质疑,这一关涉民众切身利益的条款也成为政协委员们的讨论焦点。

  根据三审稿,“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需要制定法律。而在二审稿中,条文更为细化,“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四个重要元素被删除。

  “税收法定不是只包括税种,与二审相比,三审稿在这方面变动较大,似乎倒退回去了。”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说。

  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改变?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对此予以解释:二审稿规定的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等,这个表述经过专家的论证认为不够科学,实际上税种就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为了表述更加科学,我们采取了现在草案的表述。所以,如果出台一个税法,也会把这些基本要素都包含在内。

  但这一解释并没有能够打消两会代表委员和舆论的疑虑。当前中国现行18种税中,有15种是通过政府的行政法规加以规定,源于1985年的全国人大授权,至今仍有效。如果该条款不能明细规定,将来是否存在被行政法规架空的可能,依然是个未知数。

  虽然此次修改幅度和内容较之现行立法法有了不小进步,但关键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成绩”也会大打折扣。据财新记者了解,直到3月8日晚政协委员们才拿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时间仓促,加之专业性很强,参与讨论的政协委员并不多,更不用说有针对性的反馈。

  侯欣一分析,将二审稿中规定较为完整的税收法定,突然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时进行修改,这种做法有待商榷,与其这样,不如在二审时就直接改为现在的表述,因为这不仅会使民众的期待受到伤害,而背后更是隐藏了对人大信任的风险。

  “我们是否充分考虑到了其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如果引发民意反弹,又该如何解释与应对?”侯欣一说。

  任何法律都是不同力量博弈的结果,但博弈应该有明确的规则,且是公开的。侯欣一认为关于税收法定条款的修改背后也应该是博弈的结果,“既然在上会表决前期修改,再想做实质性修改,或者改为二审稿的规定,机会肯定不多,难度巨大。”

  因为,“按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只要是提交的草案,基本都可以通过,差别只是通过率的高低。在现有的审议表决流程下,三审表决时大多以法律条文文字及内容不动、少动或微调通过。”侯欣一表示,如果人大“任性”坚持,在立法上能够起主导作用,草案的内容也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一步。

  “如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立法机关如何吸纳民意,实现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全社会不妨以本次立法法的修改做最好的实践。因而他呼吁代表和委员应该积极履职,呼吁将该条文进一步细化。

  侯欣一提醒,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虽然2014年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首次突破10万亿大关,但增长只有8.8%,也是近年来增长首次降至两位数以下。“在这一背景下,某些部门可能更不希望眼睁睁看着税收被‘卡死’。”

  “经济下行,改革的难度无疑会大大增强。我一直认为前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期是中国推进改革的最好时期,只可惜错过了。经济高速增长,改革阻力会小很多,一旦经济下行,各种矛盾会凸显。”侯欣一说。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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