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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东代表: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金融

文 | 财新 张宇哲
2015年03月06日 21:49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实际经营的是资金业务,应参考国外经验,把依法取得许可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定性为金融机构,明确其准入与退出、业务经营规则、监督管理机制、消费者保护等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近年民间金融蓬勃发展,风险案件此起彼伏。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在两会期间指交了“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金融”的议案。

  周学东在议案中表示,以小额贷款公司、财富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代表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数量日益庞大,这些放贷组织已经成为民间金融的主力,也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最佳实现方式。但目前中国对其经营发展缺乏相关法规引导、规制,机构属性、准入与退出、业务经营规则、监督管理机制、消费者保护等内容都有待明确,各地方政府的监管又难以深入、全面,为有效防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建议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强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管理,包括对经营性放贷业务进行特许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金融机构属性等。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2015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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