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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证券法》修订最快年内完成

2015年03月03日 17:24 来源于 财新网
吴晓灵在两会期间表示,《证券法》修订最快8月二审,10月三审,预计今年内应该可以完成修订,对股票发行注册制今年内推出比较乐观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3月3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两会期间表示,按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4月底上会。初审过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8月进行二审,10月完成三审。《证券法》修订案会扩大‘证券’的定义,给出一个定义后,再给出一些列举。目前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也在两会期间称,两会后《证券法》修订草案会提交人大审议,预计今年内应该可以完成修订,对股票发行注册制今年内推出比较乐观。

  近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证券法》修订要严格按照人大议程,依法治国,也希望《证券法》修订今年能够顺利完成。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在两会期间称,今年他将提交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法》中有关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相关提案,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订,从调整证券发行制度、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修改股票回购制度等方面予以修改完善。

  侯外林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变革发展,《公司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需要适时作出调整。侯外林建议,调整证券发行制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现行《公司法》有关股票发行制度是基于核准制设计的,如对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发行新股等均提出了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要求。因此建议将现行公司法有关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规定统一调整为注册制。

  此外,侯外林认为,由于公司债券属于典型的证券品种,宜在《证券法》中作出具体规定,不宜在属于企业组织法的公司法里作出规定。他建言将公司法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移植到《证券法》中。

  今年初,证监会再次向国务院上报了一稿注册制改革方案,其核心仍然是将发行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证监会只负责证券注册和对交易所审核行为的监管,不再具体干预。另一方面,由于《证券法》总体修订工作争议较大、进展晚于预期,证监会正在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先修改注册制改革必要的若干法条,从而加快改革进程。

  明确定义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退市机制、强化证券侵权责任,以及支持民事追偿,都是本次《证券法》修订重点讨论的内容。接近修法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审核权下放给交易所已有共识,为了完成今年内推出注册制改革的“政治任务”,对《证券法》先作最低限度的修改,在立法程序上是可能的;但这样做必然会在许多技术细节上留下缺漏,尤其制度上缺乏有效的退市机制、侵权追责的保驾护航,其负面效果也需要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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