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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增税是马年税改主旋律

2014年03月11日 16:01 来源于 财新网
2014年税改继续以“营改增”牵引,以重构地方税体系、提高环境污染经济成本为两大目标。改革资源税、消费税并提高税负;启动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的立法;清理税收优惠将提高实际税负水平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两会临近闭幕,作为2014年改革的“重头戏”,财税体制改革轮廓也渐清晰。财政改革着力预算全口径并力推公开透明,税制改革以重构地方税体系、倒逼环境改善两条主线进行。

  综合政府工作报告和财税官员阐释,2014年税改主要涉及六大税种,包括既有的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消费税,以及未来要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

  “营改增”是近三年来税改的主引擎,政府计划“十二五”内基本完成,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将消失。此项改革直接撬动资源税、消费税提速,也推动了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

  “营改增”提速

  “营改增”覆盖行业和税收占比都将过半。去年12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起,将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仅过了三个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

  政府新增电信行业,说明“营改增”进程能快则快。“营改增”后半程也是攻坚期,今年将制定建筑安装和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的改革方案,力争2015年“营改增”改革基本收官。

  政府以静态测算的结果,宣称“营改增”带来减税,但对整体动态测算,“营改增”实际减税效应并不显著。因税率设置过多过高,政府承诺未来将简并税率档次、调降税率水平。

  按中央“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营改增”完成后,人大将启动增值税立法。

  提高现有税种税负

  “营改增”越快,重构地方税体系则越紧迫。“十二五”完成“营改增”,意味着必须同步重构地方税体系。

  2013年营业税收入为1.7万多亿元,若加上已改为增值税的收入,接近2万亿元。但除了营业税,地方税种中,目前没有超过万亿元规模的。

  重新构建地方税体系,需要为地方培育和营业税体量相当的新税种,只能通过几个税种的改革实现。按中央的思路,一是提高现有地方税种税率、扩大其征税范围,比如资源税、消费税改革;二是开征新税种,逐步培育成地方主体税种,比如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

  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不仅可作为地方的重要税种,提升税负也是倒逼环境改善的重要经济手段。

  2014年,资源税改革的重点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征收,按拟议中的税率区间,改革后煤炭资源税税负将上升2倍到10倍。

  煤炭资源税改革将按“清费立税”的方式,保持改革前后企业整体税费水平基本不变。改革初期,地方政府收入结构中“费减税增”,整体收入不会明显增加。

  消费税改革的思路是扩大征收范围,并提高污染品、奢侈品的税率,少数大众消费品税率有望降低甚至不再征收。但整体而言,未来消费税将沿着单向提高税负的路径。

  按中央的思路,下一步改革消费税的征收环节,除了生产环节,批发和零售环节也可以征收,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或中央地方共享税。目前,消费税收入相当于营业税收入的三分之一,是“营改增”后可弥补地方税收入体量的最大税种。

  筹备开征新税种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都将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由国务院负责制定,房地产税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起草。

  这两个新税种,若被列入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已属不易,若今年提请人大常委会一审,则是“超预期”。

  环境保护税名义上是新税种,实质是环境收费改征税,开征新税的进程受制于清理收费的进度;房地产税更复杂,不仅涉及房屋、土地“清费立税”,还涉及房屋、土地现有税种的整合,同时牵扯到土地出让制度。

  今年另一项影响税收收入的改革,便是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显示本届政府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决心。此项改革涉及面广,必将整体提高实际税负水平,但操作上存在很大弹性,今年政府收入的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其进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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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