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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政府工作报告]营改增5月1日起全面实施

2016年03月05日 10:06 来源于 财新网
全面实施营改增,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实施这些政策,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

  【财新网】(记者 邢昀)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试点,在过去几年中逐步扩围,今年5月1日将全面实施。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时称,今年财政赤字率扩大到3%。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减税降费方面,今年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二是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三是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李克强称,实施上述政策,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同时,实施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加大对民生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该保的一定要保住,该减的一定要减下来。

  2015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改此前数年“结构性减税”的提法,提出“实行减税政策”,并明确“降税带来财政减收”,再度引发市场对减税的期望,今年减税的重头戏仍然在于营改增。

  2016年全面完成“营改增”承担了减税以及完善税制结构的双重任务。原计划在“十二五”力争完成的营改增,2015年并未收官,还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类服务业四个难点行业尚未改革。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

  住建部办公厅近日发布文件,要求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文件称,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后税率为11%,各地区、各部门需要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在后续营改增全面推开过程中,不动产进入抵扣范围带来的减税效果将非常明显。此次政府报告中规定的纳入抵扣范围为,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

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周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