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敏)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多年两会建议围绕修订《公司法》。今年,雷军再提建议《公司法》回归“自由约定”原则,接受人力资本出资、解决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约定的限制,全面推行优先股、加大股东自由约定空间。同时实行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制。
雷军认为,尽管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就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而出台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改善创业创新环境已经起到了显著效果。但是,支持大众创业制度建设中尚有不足,首当其冲的是,《公司法》已经落后于当前日新月异的经济形势和双创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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