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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冬苓代表:写电视剧呈现冤假错案

2016年03月04日 19:06 来源于 财新网
称正在试图通过电视剧呈现冤假错案;认为对较长时间前发生的冤假错案追责不宜太重,预防冤假错案应设立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并从制度上确保法官能够独立审判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呼格案追责时连书记员都处分,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追责尽管很轻,对受害人家属是二次伤害也确实不能服众,但我认为冤案追责不能过重,否则以后纠正过去冤案的机会恐怕就少了。”

  2016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一天,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赵冬苓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做上述表示,并透露自己正在创作一部有关冤假错案的电视剧。

  “现在已经在写了,虽然创作难度较大,但作为剧作家,我希望留下一些有时代价值的作品。” 赵冬苓对财新记者说。

  身为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过去关注过冤案,在目前的剧本写作过程中也采访过一些近年来平反的冤假错案。山东高院正在复查的聂树斌案,赵冬苓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时就向最高法院提过关于此案的质询案,她告诉记者,相信山东高院在以比较认真的态度复查。

  谈及冤案追责问题,赵冬苓的观点是,对冤案受害者及家属应该多一些抚慰措施,但以现在的标准严厉追究20多年前的责任,可能会给以后平反冤假错案带来更大的阻力;当然“现在如果还制造冤假错案,那必须要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采访我发现,很多冤假错案原始的案卷材料都保存着,假如说前面的案子追责太严,后续如果有人觉得案子是冤案的话,就会把一些材料毁掉,将来无法平反。”赵冬苓代表表达着她的担忧。

  赵冬苓分析,现在平反的冤案很多都发生在20年前,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当时的诉讼法制不健全。以呼格案为例,此案发生在1997年刑诉法实施之前,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当时还没有明确写入法律;同时,当时正开展严打斗争,地方政法委召集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一起开会,为案子定调子,相关公检法人员没能把关,这是当时的实情。

  赵冬苓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也多方听取了法检人士对冤假错案的看法。据赵冬苓代表介绍,有人认为,目前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也解决不了刑讯逼供问题,“比如一些牢头、狱霸可能对新来的嫌疑人拳打脚踢,让你在镜头面前认罪”。

  还有人提醒赵冬苓代表,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询问时律师在场是杜绝刑讯逼供的有效措施。“假如目前达不到所有的案子讯问时都有律师介入,那么至少应该规定一些重大案件讯问时候律师在场”。

  赵冬苓表示,应在制度上确保法院和法官的独立地位,让法官能够独立的、有勇气、有担当有底气地作出自己的判断,这也是预防冤案发生的关键。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