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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委员:慈善法“底子来自公众” 开门立法树典范

2016年03月03日 14:56 来源于 财新网
“草案由专家起草、草案起草过程向社会开放、人大常委会审议前请专家讲课”,全国政协委员王名认为,《慈善法》的立法过程与社会互动充分,是立法史上的进步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慈善法》的立法是历史性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向财新记者表示,《慈善法》的立法过程开放,值得肯定。

  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至今,每年的慈善捐赠数额约已达1000亿元人民币,登记在案的慈善组织估计有20万家左右,实际活动的更可能有100万家以上。然而,中国迄今仍没有一部规范、管理慈善事业的专法。

  经历多年折冲、酝酿后,终于在去年底公布的《慈善法(草案)》,共有11章115条内容,主要包括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等章节。

  《慈善法(草案)》的起草过程几经波折。早在2004年,民政部就曾提出起草《慈善事业促进法》;2007年,民政部版本的草案完成;2008年底,民政部曾将草案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但当年,这次由政府系统内启动程序的立法尝试,由于社会观点分歧,对慈善的定义未能获致共识等原因,未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直到2013年11月,《慈善法》才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优先考虑。可谓“十年长跑,一朝提速”。

  王名表示,重新启动后的立法过程,有专家全程参与,并充分向社会开放。作为该领域的专家,“从2014年2月人大决定起草,我一直参与”,王名说。

  目前公众所见的《慈善法》草案,主要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起草,来自公益界、法律界、学术界的大量专家学者均参与其中。

  王名称,最开始《慈善法》就有七版民间专家稿,分别由清华北大、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七个团队草拟。以清华北大团队为例,该团队从2014年4月至11月间,就组织了围绕《慈善法》草案的立法半月谈活动,共办了14期,“全国人大内司委、人大法工委和民政部都有人参与”。此后,在专家稿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内司委又进行了两次内部统稿,王名和其他专家也都有参与。

  王名表示,此前,由政府部门起草法律草案是常态。但这一次,《慈善法》草案则是由全国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且持续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开放的效果很好”。例如,草案在公布之后,至2016年1月31日,中国人大网共收到意见2504条,对草案提出具体意见的人数超过600人。

  同时,由于法案在起草阶段“底子来自公众”,因此在公开征求意见后,社会反响不错,“否定意见少,修改幅度不大”。

  王名认为,这次《慈善法》的立法过程,做到了向社会开放、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并和社会充分互动,是“中国立法史上的创新”。

  《慈善法》能上大会出乎意料

  而《慈善法》的立法过程,能进到全国人大的大会上进行审议,更让王名等人出乎意料。

  王名说,“每年通常只有一部法会上大会审议”。但究竟哪一部法律能上到大会去,包括社会认知、人大常委会的判断、还有法案的社会影响力等因素,都会产生影响。尤其《慈善法》是一部专门法,王名认为,它能够被选上很不容易。

  即将于3月5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将审议《慈善法》草案并投票表决。这意味着全国人大的立法能动性被进一步强化。本届全国人大也是连续第二年在人代会期间审议法律,上一次为2015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慈善法》经全国人大审议后,将更具影响力。王名说,法案经过全体代表审议,极具象征意义,社会影响会非常大。这或许意味着,以慈善法为开端的社会领域立法将全面推进。

  王名说,由于《慈善法》本身是一部促进性质的法律,尽可能覆盖了公益发展事业各主要方面的问题,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如果《慈善法》能顺利通过立法,将形成制度建设的空间,推动相关的立法向前走一大步。

  此次,王名还准备了十几个与慈善法相关得提案。王名说,“希望后续相应的立法、体制改革、税收优惠、监管等政策,都能跟上来,形成良好的推动的势头”,让公益慈善领域的规范、发展“整体跃上一个台阶”。

  (财新记者 石睿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