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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辉:保险业走出去三种形式

文 | 财新 丁锋
2014年12月20日 18:01
一是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出口企业,服务于国家的整个出口和走出去战略;二是指保险机构本身海外投资;三是通过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境外机构

  【财新网】(记者 丁锋)在“走出去”战略的大背景下,中国保险机构会起到什么作用?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走出去既是国家战略需要,也是自身行业发展需要,因此,保险业走出去是大势所趋。

  12月20日,陈文辉参加第五届财新峰会把握海外投资的战略机会”分论坛时称,保险行业的走出去大概有几种形式,一是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出口企业,服务于国家的整个出口和走出去战略;二是指保险机构本身海外投资。就后者而言,中国保险业的走出去才刚刚开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末,国内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额约为1214.3亿人民币,仅占当前保险资产的1.26%。

责任编辑:李涛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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