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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委员:建议为家长教育立法 家长“持证上岗”

2017年03月04日 07:5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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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培训教育家长的社会体系,由教育部主管,政府拨付经费;大学设立家长教育学科;家长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资料图: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

  【财新网】(记者 孙文婧)因直言中国企业税负过高而受到舆论关注的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在今年“两会”期间,关注到家庭教育问题,提交了《关于制定<家长教育法>的提案》。

  曹德旺认为,只有家长受到科学的培训,才能提高子女家庭教育的质量。因此他在提案中建议,应当为家长教育立法:构建培训教育家长的社会体系,由教育部主管,政府拨付经费;大学设立家长教育学科;家长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曹德旺认为,如今很多家长对如何教育子女有心无力,导致家庭教育出现问题,孩子越来越难管。因此,应当对对“准家长”及“现家长”进行旨在提高其家教素养的教育活动。

  “如果用树的形象打比喻,那么家长教育是根,家庭教育是干,学校教育是枝,社会教育是叶,学生的成长是果。根深才能干壮,干壮才能枝繁,枝繁才能叶茂,叶茂才有果实。”曹德旺比喻称。

  中国台湾地区已于2003年初正式颁布了《家庭教育法》,而大陆至今尚未建立起家长教育的科学体系。曹德旺提议表示,呼吁国家制定《家长教育法》。通过立法,在保障家长教育权的前提下,突出家长的受教育权,使家长接受系统而有效的教育,进而成长为称职乃至卓越的家长。

  曹德旺认为,《家长教育法》应明确将“家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并明确由教育部主管。在国内大专院校开设家长教育专业,培养家长教育人才,确保家长教育的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与实效化。例如,要明确规定从婚前到婚后可分为几个关键阶段,家长(或准家长)在哪个阶段要在哪个机构花费多少学时接受怎样的教育?

  同时,《家长教育法》中还应规定社会家长教育机构的创办资质,培训者资格认证标准,培训课程与教材等。他还建议,法律对家长教育的资金来源、拨款办法、经费管理等事项,以及接受“家长教育”者可享受多少天的带薪假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对家长教育也要有评价体系。”曹德旺认为。“如今当导游要有导游证,当司机要有驾驶证,当家长也要持证上岗,”他在提案中表示,“家长提前接受专业化的培训并达标,要变得如同婚前检查一样自然。”

  在2016年“两会”期间,曹德旺提交了《适当增加制造业增值税的进行可抵扣项目 有利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案,并指出中国中小企业税负过高,希望政府适当增加制造业增值税的进项可抵扣项目,以帮助企业“降成本”和“促转型”,引起强烈社会反响。2015年,曹德旺的提案则涉及粮食安全和湿地环境保护、小微企业融资、国家税改等多项问题。

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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