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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解“三农”

2013年05月03日 13:48 来源于 《财新周刊》
一切不符合农民权益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应该成为改革对象

用活农村土地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都离不开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浙江着力盘活土地资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基础,也为发展工业、建设城镇拓展空间。

  财新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一些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度越来越大。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2009年4月,浙江省出台《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各地亦陆续出台了鼓励政策并搭建服务平台。

  2009年,嘉兴海盐县成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贯通的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产权交易信息和土地流转服务。海盐县规定,流转土地超过100亩的,应到县中心签订标准化合同,50亩-100亩、50亩以下的,则分别在乡镇和村中心签订标准化合同,通过中心的鉴证增强交易的规范性和可信性,中心并可据此对转入土地对象和土地用途进行监督。为鼓励土地流转,海盐县对流入、流出方都进行激励。按照2012年政策,农户流出土地期限超过5年、10年和15年以上的,每亩分别给予50元、100元、150元的一次性奖励;流入土地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50元奖励;对全部流出和长期流出土地的农户,为其提供劳动力就业免费培训,并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障。海盐县鼓励交易双方采用以实物约定形式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如每亩每年550斤-600斤稻谷,减少流转双方因流转价格带来的纠纷,同时实行流转金预付制度。

  土地零散不利于规模经营,这也是土地流转中的难题。海盐宏亮农场的张冯良表示,土地零散不成片,将大大影响机械作业效率,一般不流入这样的土地。近年来,浙江各地积极鼓励整村整组规模流转,村经济合作社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全体社员履行集体资产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发包职责,浙江省早在1992年就颁布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2007年又对此作了修订。

  安吉县35个村实现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土地,引进项目。安吉天子湖镇高庄村由村经济合作社出面流转了3500亩农田,发包给大户、农业企业。农民流转土地后每亩每年可得500斤稻谷,部分农民被企业雇佣,每月有1500元-1800元的工资收入。高庄村正在考虑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入股形式流转土地,农民不仅可以取得土地流转金和工资收入,还能获得按股分红收益。海盐县对整村整组土地流转实行补助,100亩以上给予村里100元/亩的工作经费补助,100亩-300亩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不过,当地干部表示,土地流转坚持自愿原则。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浙江一些地区开展了宅基地置换、空心村整治等试点,盘活土地资源,促进推动农民居住随着职业转移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

  嘉兴桐乡市濮院镇新联村正在开展新社区建设,新的集中居住小区世纪新村规划有致,一二期180多套房已经建成,三层的联排别墅坐落有序。三期正在规划中,村里希望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村干部沈月萍说,迁入的村民将搬进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的新房并获得宅基地,而原宅基地将被复垦为耕地,并作为其承包田。节余下来的土地将作为增减挂钩指标由政府收购。新区每栋小楼作价22.8万元,村民原有房屋可获150元/平方米的补偿。

  嘉兴市同时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据嘉兴市农办统计,截至2012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达到1.14亿元,贷款余额为4709亿元。不过,一位当地干部表示,银行对此积极性并不高。

  这些实践有的仍在试验阶段,相关利益分配机制及后续政策亦在探索。

  浙江省省长李强在今年全国“两会”发言时提出,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在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试验。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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