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郭楠)中国普惠金融促进会筹备小组组长、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指出,要建设“五位一体”的普惠金融体系,即由机构、技术、监管、基础设施和政策支持五个部分组成的,分层次的、完整的市场体系。
12月3日,刘克崮在“第七届财新峰会:改革执行力”之“普惠金融如何兑现”专题论坛上强调,首先应该明确,普惠金融是既定国策。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11月,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2016年1月,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也强调“发展农村普惠金融”,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强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
其次,普惠金融是什么?刘克崮认为,普惠金融是战略使命。普惠金融源于2005年联合国的会议和联合国的文件,2003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第一次对世界公布了“包容金融(Inclusive finance)”。但中国在翻译的时候发生了偏差,“包容”的反义词应该是“排斥”,我们却来一个“普惠”,其实可以有“普”,但是不应有“惠”。
一个金融体系的性质是什么,首先要看它的服务对象。刘克崮认为,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是在不同层次上、不同程度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经济实体。在中国主要是广泛存在于区县、街镇、社区和村庄的,数量众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小微、草根经济体。
“因此,普惠金融实际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刘克崮强调。
他认为:“首先应该弄明白的是,主要的是谁缺,主要是谁难,主要是谁被排斥?”这样看,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具体分为三类七层:第一大类为小微企业,包括小企业和为企业;第二大类为个体自营者,包括个体工商户、自营就业者;第三大类为农户,包括普通农户、贫困农户等。
刘克崮介绍,2015年中国的小微企业有1800万户,中国的个体户工商局批的注册登记5100万。但是,目前统计数据仍存在问题,中小企业掩盖了小企业,小企业掩盖了微企业,微企业掩盖了个体户,个体户掩盖了“自营就业者”。“如果界定清楚,普惠金融就不至于看起来如此热闹,而实际效果如此的薄弱。”
第三,普惠金融的承载主体是谁?刘克崮认为,区县域内的城商行、保理、租赁、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以及乡村银行、社区银行、微小贷款等,就是草根金融机构,这些都是小微金融运作机构,是普惠金融的主体。
刘克崮强调,普惠金融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必须由专门的法规政策规范,由专业的机构和专业的人员运作,由专业的部门指导、管理和监督。
刘克崮认为,中国普惠金融在近中期、也许更长期主要包括三大战略使命:第一,金融扶贫,促进脱贫攻坚;第二,金融支农,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第三,金融支小,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