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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陆磊:普适性经济学原则不适用于普惠金融

文 | 财新 彭骎骎
2016年12月03日 16:17
普惠金融应该由专门机构负责,不适合建立在商业可持续性基础上的普适性经济学原则;数字普惠金融创新要考虑消费者、投资者的承受力
【峰会·观点】陆磊:普适性经济学不适用普惠金融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普惠金融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从出现这个概念到现在的十余年时间虽然一直被讨论,但并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刚刚履新的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陆磊认为,关键原因在于经济学方法论上。他认为普适性的经济学原则不适用于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应该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原则。

  陆磊在12月3日举行的“第七届财新峰会:改革执行力”上表示,普惠金融与商业可持续性存在天然的矛盾,而一般的经济学原则是建立在商业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所以普适性的经济学原则不适用于普惠金融。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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