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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立信董事长朱建弟:应让配合财务造假者赔偿投资者损失

文|财新 王娟娟
2024年03月05日 13:01
朱建弟建议,通过完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形成,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不敢配合财务造假的法律环境
资料图:朱建弟。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公众号

  【财新网】近年来,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被持续给予严打,2022年大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确立了“追首恶”与“打帮凶”的原则(参见《财新周刊》2022年第五期《证券虚假陈述定罪规则大修》),但实践中仍有诸多有待完善之处。

  2024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长、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提出建议,希望对配合财务造假主体完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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