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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就能“打酱油”?民法总则草案审议待定

文 | 财新 周东旭 单玉晓
2017年03月08日 16:44
《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之前颇有争议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标准调整,仍然保持了“从十周岁下调到六周岁”的规定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回答提问时曾表示,这次《民法总则》草案要提交代表审议,现行民法通则1986年制定,30多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多变化,民法总则有将新的调整,涉及诸如留守儿童、监护制度、老龄化问题。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 单玉晓)“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的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3月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李建国作《民法总则》草案说明时介绍,之前颇有争议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标准调整,仍然保持了“从十周岁下调到六周岁”的规定。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回答提问时曾表示,这次《民法总则》草案要提交代表审议,现行民法通则1986年制定,30多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多变化,民法总则有将新的调整,涉及诸如留守儿童、监护制度、老龄化问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限六岁还是十岁,大家还在讨论,将进行充分审议。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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