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傅莹:全面二孩实施后 女性就业歧视较突出

2017年03月04日 15:51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她承认,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反映比较多;呼吁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要跟上
基于生育的就业性别歧视、职业发展机会减少、个人收入降低等矛盾,使包括二孩妈妈在内的女性权益保护问题,被提上全国两会的讨论。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全面二孩政策落地首年,新增出生人口131万人。随着新生儿的呱呱坠地,妈妈们在幸福之余也面临不少烦恼。基于生育的就业性别歧视、职业发展机会减少、个人收入降低等矛盾,使包括二孩妈妈在内的女性权益保护问题,被提上全国两会的讨论。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就在3月4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被媒体问到如何看待这样的问题。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应该说总的效果是好的,得到了整个社会的欢迎和支持。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你说到的女性就业歧视。”傅莹表态。

  她解释,就业歧视过去一直就存在,但现在确实有一些年轻女性在应聘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所以就业歧视就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暴露的一些新问题中,显得比较突出。

  现在,就业歧视不仅是职场上未婚未育女性可能面临的烦恼。自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宣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以来,已婚已育有工作经验的职业女性也有可能面临新一轮的就业歧视。

  她首先认同,对于女性而言,无论从她实现个人价值还是从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来说,就业都非常重要;女性的参与对社会发展而言也意义重大。

  同时她也理解用人单位的顾虑。她在发布会上举例:“有一位男士说,他刚刚搞完招聘工作,拒绝了一个条件非常好的女孩子。他说他们单位人少,如果来一个育龄女职员,回头连着生两个孩子,这个单位的工作效益肯定就受到影响了。”

  “但是他也承认,如果他的妻子或者女儿遇到就业的这种歧视,也会很郁闷,很不爽。”傅莹表态,确实要转变观念,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要看到妇女儿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

  傅莹还提出,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中,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要跟上。“比如母婴和幼儿的照料,现在的服务就满足不了需要。”她表示,无论从公共资源的角度还是从社会资源的角度,这方面的配置都应尽快调整,跟上需要。

  “从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讲,我们是严禁就业歧视的,而且我们的政策上也是非常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傅莹重申。

  中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权益保障法》亦有类似规定。《就业促进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柘
两会一线
2017两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