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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应消除对小产权房的制度歧视

记者 杜珂
2013年12月18日 22:02
“小产权房、大产权房都是产权房,享有平等地位;今后,再分大小产权,就是所有制歧视”

  【财新网】(记者 杜珂)12月18日,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胡德平在第四届财新峰会主题晚宴上发表演讲时表示,“小产权房”、大产权房都是产权房,应该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果按使用土地的性质去定义产权的“大”与“小”,其实就是“所有制歧视”,应当改变。

  胡德平说,目前,有关部门把农村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称为“小产权房”,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

  计划经济时期,农民的住房就是“小产权房”。这种房子是农民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我拥有、自我管理、自家使用。按这种模式修建的房屋,城里人称之为“无规划设计,无质量安全监管,无产权登记”的“三无房产”。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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