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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协会长李世亮:防止出现企业纸面合规

文|财新 冯华妹
2024年03月08日 11:23
这名人大代表认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法律适用上还缺乏有效依据。建议修改《刑法》第31条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增加企业建立有合规制度并切实执行时,刑事责任承担的内容
资料图:四川律协会会长李世亮。

  【财新网】“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关于企业建立有合规制度并切实执行时,对刑事责任承担的规定。”2024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世亮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刑法》第31条的建议,提出单位在事前建立有妥当的防止犯罪发生的合规制度并认真执行,或者在庭审之前,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单位未来可能实施的犯罪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0年3月,最高检察院推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启,2022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李世亮表示,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中国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基本框架初具,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提出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对进一步研究、探索和构建企业合规制度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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