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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陈保华:建议药品专利期补偿制度增设“出口豁免”

文|财新 滑昂
2024年03月07日 16:39
陈保华建议在《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增设第四款“出口豁免”例外规定,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建议,有必要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资料图:陈保华。

  【财新网】中国药企纷纷“出海”之际,国产原料药如何开拓国际市场?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建议,有必要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何为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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