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风险早期识别和校正的作用。在实践中,由于信息共享不足,且受限于《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下称“存款保险机构”)可直接收取的信息较少,制约其在风险警示、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中作用的充分发挥。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奎提交了两份提案,在关于完善存款保险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提案中,他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存款保险机构建立投保机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常态化金融风险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存款保险特色的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及时识别和预警投保机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