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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李迎新:电商平台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文|财新 单玉晓
2024年03月04日 11:33
这名来自法院的政协委员认为,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靠监管机构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平台与监管应该各自承担应有的责任,实现动态的链接和有效运行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图:北京四中院公众号

  【财新网】“电商平台对子平台经营主体等信息披露不显著。部分电商平台链接其他子平台业务,但对子平台的经营主体未作显著公开,在发生争议,进入诉讼阶段才公开子平台的经营主体,不利于消费者及时准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关注到电商平台存在的问题。

  北京四中院是北京涉数字平台行政监管案件的二审法院,李迎新分管行政审判。在调研基础上,李迎新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呼吁提升电商平台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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