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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建议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

2020年05月23日 18: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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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金融机构及股东能够自行化解、市场可以解决的,政府不介入;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有可能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使用公共资金参与风险处置
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景武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尽管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仍不能对此掉以轻心。”近期,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景武指出,问题机构风险处置的总体框架和一些体制机制性安排尚不健全,影响了风险处置的总体效率。

  王景武于2020年3月从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一职,正式到任工行副行长。央行金融稳定局的职能之一,就是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

  王景武指出,当前的金融风险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积累形成的,化解处置金融风险也需要一个过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影响经济金融稳健运行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增多,多年积累的中小银行、企业债务等部分风险,如得不到妥善有效处置,可能引发重大风险。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进入易发高发期,一些前期经营理念激进、风险偏好过高、公司治理薄弱的中小银行问题尤为突出。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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