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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代表:应允许符合条件者收养多名子女

2018年03月16日 15: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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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认为,现行《收养法》规定的限制条件较为苛刻;应允许收养人在符合计生政策、收养条件的情况下收养多名子女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律师建议修改《收养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杜晌 记者 单玉晓)“二孩政策已全面放开,而《收养法》中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使得养育更多子女的政策在收养这个渠道上无法顺利实现。”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律师建议修改《收养法》

  现行《收养法》是1992年4月1日开始施行,上次修正是在1998年,距今将满20年。方燕表示,全面放开二孩后,许多家庭不再需要承受曾经的独生子女一代面临的孤独和未来问题。“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那些无法生育孩子的家庭和个人、那些失独家庭、那些已经有孩子还愿意养育和照顾更多孩子的人、那些过了生育年龄但仍有能力有意愿养育孩子的人、那些被遗弃的孤儿和那些父母没有能力或意愿养育孩子的事实孤儿。”方燕认为,现行《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忽视了这些群体的需求。她在建议允许收养人在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收养多名子女。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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