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中国人大将制定反恐法

2014年03月11日 08:04 来源于 财新网
两会代表委员针对国内暴力恐怖事件多发态势,建议人大制定反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表示,将按法定程序研究制定反恐法

  【财新网】(记者 石睿)3月9日下午,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对新华社记者表示,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反恐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将根据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研究法律调整范围等问题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进行。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事件。3月6日,在云南代表团小组讨论会上,关于反恐立法的建言成为讨论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武冬立提出,“我们确实需要一部反恐法”。

  中国缺乏专门的反恐法律

  目前,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防法》、《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家安全法》、《反洗钱法》、《武装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中有相关反恐条款。同时,2011年,全国人大也出台了关于反恐怖的相关决定,但相关条款较为分散。

  2001年,《刑法》第三次修正案增设了实施恐怖活动或资助恐怖活动组织的处罚条款,此后的刑法修正案又增设恐怖活动犯罪为特殊累犯。

  2007年底,《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实施,其中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方面。其中,社会安全事件应对中,包含了恐怖事件的应对措施。

  2011年,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获得通过。这是中国立法机构首次出台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做出明确界定。

  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正案明确了对恐怖活动犯罪的追诉、管辖、律师会见以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方面的一系列单独规定,为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

  此外,《国防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反洗钱法》、《武装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也都涉及可部分反恐条款。

  代表委员建议尽快启动反恐立法

  目前,中国的反恐形势十分严峻,据财新记者统计,自2009年新疆“7.5 事件”后,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多达15起,其中包括天安门“10•28”事件以及昆明“3•01”事件等恐怖袭击,都发生在新疆地区以外。这反映出,中国境内的暴力恐怖袭击有升级的迹象。

  在十二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发言时,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承真表示,“中国伊协建议,针对暴力恐怖活动的升级,我国应加紧制定、尽快出台《反恐法》,以更加坚决有力地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给暴力恐怖主义以迎头痛击”。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则建言尽快把反恐法纳入立法议程。周汉民在此次政协会议上就提出:“能不能这次人大就将反恐法纳入立法议程?”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原司令员张国兴认为,在反恐怖法的制定中,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反对有些国家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打击恐怖活动不是民族、宗教或者文明的冲突,必须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动。二是整合力量资源,要求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动。三是预防与打击结合,并且重在预防,才能掌握主动权。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