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多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一直在“市场化”和“政府主导”的两条道路上反复抉择,探索着一条艰难的大国医改之路。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导我国第一轮医改,公立医院采取了市场导向的改革,扩大医院自主权,医院自负盈亏,执行“以药养医”的医院补偿政策,使医院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由于医院可直接从市场获得资金和对病人需求作出反应,使医院在医改中得到快速发展,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得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也出现了跨越式的进步。但是改革存在明显不足,《决定》中许多好的原则并没有具体的配套措施去落实,对市场缺乏政府的指导和监管。改革未触及多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立医院的体制,从而造成一种非公非私,半行政半市场的公立医院的格局。“创收”与“发展”的利益驱使医院在逐利的路上越走越远,导致医院的公益性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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