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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玲委员:有必要制定碳排放权交易专项法律法规

文|财新 周泰来
2022年03月03日 14:04
王红玲在建议中称,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无具体规制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只有部门规章、试点省市的地方政策性文件、九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制等位阶较低的办法、规则,无法满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繁荣发展
受到部门、地域、行业的限制,碳排放权交易活动中无法形成统一的法律法规标准。各地在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中,目前面临“无法可依”的现状。因此,制定位阶更高的碳排放权交易专项法律法规,对稳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双碳愿景目标的实现既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指导又离不开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而碳排放权交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环节,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碳排放权交易应该依法合规交易。”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来自湖北的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王红玲在其“两会”建议中称,从双碳愿景目标的实现出发,制定行之有效的碳排放权交易专项法律法规具有其必然性。

  王红玲介绍,在“双碳”目标的实现过程中,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无具体规制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只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部门规章、试点省市的地方政策性文件、九个交易所的交易规制等位阶较低的办法、规则,无法满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繁荣发展。

责任编辑:冯禹丁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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