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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智立:如何看待“越级上访不受理”

2014年02月26日 19:32 来源于 财新网
这是对传统信访制度的重大修正,但一些矛盾需要有地方释放,要为民众提供多种途径表达诉求

  【背景】“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大量信访问题,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企业改制、环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如此坦陈。但同时,《意见》提出要强化属地责任,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并且,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

  《意见》还提出,各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转同级政法机关办理。凡是省级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并且,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

  如何看待“越级上访不受理”新规?上访制度应该如何改革?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表示,《意见》中提到信访工作法治化,符合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精神。这对于规范信访程序,促进社会稳定、减少街头抗争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越级上访不受理”的问题,白智立认为,这是对传统信访制度的重大修正。“以前允许越级上访,产生了不少进京上访、拦领导座驾之类的事件。当然这里面有几千年的传统,能否让公众接受,还存在考验。”

  白智立称,这同时也表明,许多社会问题在基层难以得到解决,公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不高,习惯地认为上级政府比下级政府更加公允贤能。

  “信访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可全面否定。”白智立称,即便是世界范围内的发达国家,许多利益也难以全部依靠司法来调节。“一些矛盾需要有地方释放,因此不能堵住信访制度这条路。”

  白智立还举例称,在许多国家,民众不仅能通过司法表达利益诉求,还能通过求助于国会议员,向政党施压,发起社会运动等方式,发出声音,“中国应正视这些途径”。

  对于信访制度改革的问题,白智立认为,首先要加强基层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公信力。其次,要扩大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扩大司法救济的范围,让司法承担更多责任。“在这一点上,三中全会文件对于法院独立审判,厘清法院与地方政府关系都作出了积极探索。”并且,还要推动政治制度改革,让人大代表成为真正的代表。

  《意见》谈到,“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对此,白智立指出,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不应仅限于基层人大代表,也可充分发挥上级人大代表的作用。

  (财新记者 周天 采写)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林韵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