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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年财税改革看什么

2014年02月17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预算要“全面、公开、透明”,彰显改革决心;全国人大没有在今年开启“房地产税立法”的计划;地方政府发债依然仅限于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发行市政债短期难成行

  财新记者 王长勇

   全国两会在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通贯“五位一体”的财税改革承载厚望。2014年财税改革将从哪些方面起步,以何种姿态和力度回应公众的企盼?

  预算改革承载反腐重任

  财政预算要“全面、公开、透明”,这是政府想明白了并决心推动的改革。马年春节后召开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更是将反腐寄望于财政改革。毫无疑问,管住政府的“钱袋子”,廉政就实现了一半。

  但是,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停建楼堂馆所、控制“三公”经费、制止“跑部前进”这类运动式举措,三五年搞一次,其后是更强劲的反弹,全国各地政府奢华办公楼、超编豪车、部委穿梭的说客便是明证。

  财政是“聚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但要实现需制度保证。政府收钱、花钱,权力应在立法机关,将预算法由政府内的组织法改革为立法机关主导的权责法,才是终结“政府自肥”预算模式的根本。

  修改预算法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政府向人大让渡多少权力。做实立法机关的预算权是方向,但短期难有突破。提高立法机关的代表性,强化立法机关的权力,才能根本解决楼堂馆所、“三公”经费、跑步前进等问题。政府的行政控制只是短期治标、难以治本。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预算改革有多项明确要求,落实《决定》新增了修改预算法的内容。今年,预算法修改有望进入三审,焦点是大改二审稿还是对其修修补补,大改需再次博弈,修补难向社会公众交代。两难之下,人大继续搁置审议也是可能。

  盘活财政存量难度大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改革转移支付制度是要点之一。当前的目标是缩减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目前,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有200多项。专项转移支付就是地方做事、中央给钱,做什么事由中央决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中央给钱、地方做事、地方决定。

  可见,这一改革的实质是中央向地方移交资金使用的决定权。对中央部委而言,意味着要失去对资金的分配权和用途决定权,此项改革深深触及中央部委及官员们的痛点,难度可想而知。

  政府在中央国库沉淀大量资金,拨付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层层结存是重要原因。去年7月国务院提出要盘活财政资金,但到目前,未见政府发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成效如何。

  从央行的数据看,截至2013年12月末,政府在央行国库的存款余额为2.86万多亿元,比上年末高近8000亿元,说明去年后半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没有明显成效。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牵涉党、政、军各方,仅从国务院层面推动力量受限,全面解决恐需提升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层面。

  “税收法定”挂空档?

  今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依然是营改增,改革已到半程,“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目标未变,但改革进度有所放缓。营改增难度很大但有高度共识,矛盾不在营改增本身,而是改革后亟需重建地方税体系,目标是弥补营改增后的缺口,返还收入是过渡性措施,不会成为稳定性制度。

  作为地方税种,资源税改革方向是改革计税依据、扩大征收范围。今年的重头改革是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今年暂无既往阻碍改革的通胀压力,但煤矿企业经营惨淡和矿业信托违约暴露,成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新阻力。

  因此,国务院的改革思路是“清费正税”,推进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以不增加煤炭企业税负为原则。改革方案已到国务院层面,只待择机定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官方文件的首次明确表态让学界振奋。中国目前有18个税种,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这3个税种由人大立法征收。

  深化改革元年,“税收法定”是否有新进展?目前的迹象是不乐观,现行由国务院制定条例或暂行条例的15个税种,今年不会有上升为人大立法的税种。全国人大也没有在今年开启“房地产税立法”的计划。

  金融国资预算定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已定,进一步改革将沿着三个方向推进,一是逐步提高已纳入国资经营预算的收益上缴比例,二是建立国资经营预算向公共财政预算的“输血”机制,体现全民共享国资收益;三是扩大国资经营预算的范围,目标是将所有国资经营纳入预算范围。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今年对实现这一目标可能贡献不大,提高收益上缴比例和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并非优先讨论的议题。

  目前,推进国资预算的重点,是研究将中央金融企业纳入国资预算,财政部已制定相关方案,目前处于财政部讨论完善阶段。中央金融企业上缴收益,今年难有实质行动,目标是拿出可行方案。

  市政债有声无影?

  中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市场将此理解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全国有几个省市的确也在研究市政债试点。

  但从财政部门透出的想法,短期内地方政府发债仅限于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将延续财政部代理发行和部分省市自行发行的做法,继续增加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市、县级政府发行市政债,短期恐难以成行。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中央和省级政府间日益趋向财政联邦制,而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在向单一制发展。

责任编辑:李增新 | 版面编辑:石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