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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新反腐规划亮点在于纪检改革

2013年08月30日 16:03 来源于 财新网
新的反腐五年规划预计将在一个月左右之后公之于众。新规划体现了新一届执政党中央的反腐新思路

  【财新网】(特约记者 刘颂杰)对于即将出台的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亮点在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未来五年的反腐工作布局。不无巧合的是,此前一天,薄熙来案经过连续五天的开庭,一审庭审结束。

  中央纪委的相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新的反腐五年规划预计将在一个月左右之后公之于众。虽然目前只有新华社的简短报道提到了该规划的部分内容,但多位反腐专家均表示,新规划体现了新一届执政党中央的反腐新思路。

  这是中国的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就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2008年,首个反腐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出台。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总体而言,十八大之后的反腐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也有新的成效,中央对腐败形势的判断还是持“非常审慎”的态度,比如指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腐败案件的蔓延趋势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要把严厉惩治腐败看成当前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等。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下称《工作规划》)的起草始自2011年5月,耗时两年余。在2011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召开起草《工作规划》调研任务部署会上,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称,要“更加自觉地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国际国内的大背景下来思考和把握,站在新的起点上认识和处理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通过这次的《工作规划》时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马怀德分析认为,“四个监督”和“三个机制”属于之前就有的提法,亮点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原来的提法一般是“完善、健全或者强化”,而这次则明确提出要“改革(纪检体制)”。因为地方纪委隶属于同级党委,很难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中共中央党校林喆教授告诉财新记者,中国提出建立惩防腐败体系的一个重要背景是,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该公约于2005年12月14日在全球生效。作为履行承诺的一部分,此后中国不仅加大惩治力度,处理了一批贪官,更重要的是加强了党纪建设,出台了一批重要的党内规章。另外,还加强了有关反腐的立法。林喆指出,虽然从2005年就开始建设,但中国的腐败惩防体系还存在多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995年曾出台党政干部收入申报规定,但是比较完善的、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严格来说并没有建立起来;二是官员“三公消费”没有得到有效抑制,泛滥成灾;三是贪官出逃的出口没有抓紧;四是没有提出官员接受馈赠的最高限额;五是《反腐败法》讨论了30年还没有出台;六是在官员任职回避方面还没有出台严格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在全国进行一次大检查。“在第二个五年反腐规划当中,这些方面应该有所体现。”林喆说。

  虽然目前《工作规划》全文尚未公布,但从此前2008-2012年的工作规划来看,其内容一般会包括八个部分: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四、强化监督制约;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七、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八、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这份规划曾于2008年6月22日由新华社全文发布,并同时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发行单行本及辅导读本。

  (实习记者霍冰一、张霞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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