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杜偲偲)新冠疫情引发了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进一步反思和讨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厘清相关部门权责,以避免部门职能交叉,开展野味库存专项清理行动等。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而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于4月8日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