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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高票通过更应反思司法改革困境

2017年03月15日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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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伟表示,司法改革应该少一些政绩思考,打破部门利益格局,使改革真正向中国长远整体利益方面有所推进。现在有些改革阻力来自部门利益,这是目光短浅
news 原图 3月15日,代表们表决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赞成2606票,反对180票,弃权49票。最高检工作报告赞成2606票,反对180票,弃权46票。赞成率均再次双双超过90%,反对票再创“新低”。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高赞成率仍在延续。3月15日,代表们表决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赞成2606票,反对180票,弃权49票。最高检工作报告赞成2606票,反对180票,弃权46票。赞成率均再次双双超过90%,反对票再创“新低”。

  与过去相比,2016年,赞成票2600,反对票208,弃权票46。2015年,全国人大会表决最高法工作报告,2619张赞成票,近十年来赞成率首次突破90%。(两高报告高票通过 不应忘记过去“低谷” )在此之前,赞成率则一直徘徊在80%之下,反对票数则在2013年达到历史最高的605票,两高压力均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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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票通过已成近年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基调”,但是,高票无法掩饰中国司法依然存在的诸多弊病,尤其是当前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系列难题。

  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为例,除了2016年的“成绩单”和2017年任务部署,沿袭过往惯例,也略有笔墨聚焦“问题和困难”。比如,“在推进司法改革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有的法院在员额制改革中搞平均主义或论资排辈,有的院庭长放权以后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2016年,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曾撰文解析当前司法改革进程,“出现了诸多制约改革推进的瓶颈性、症结性问题。”李少平举例,比如,一些领导干部落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法院在贯彻执行司法责任制时变形走样,或者不敢大胆放权,仍然变相审核把关,或者完全放任不管,导致案件质效下滑,法律适用不统一现象抬头;有的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清、保障不力,无法有效缓解法官压力和发挥团队合力,等等。(最高法副院长:对未入额法官不会做减法

  司法改革面临的问题不容回避,甚至可以说,能否解决好这些“瓶颈性、症结性问题”,不仅关乎司法改革成败,更与中国司法是否可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对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此轮司法改革是中国司法适应治理现代化的又一次努力与尝试。如果不能有实质性改变,司法对社会的回应将极为有限,距离公众期待也会渐行渐远,最终,恐怕难以承担起治理体系现代化关键一环的重任。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将“以自我革命的勇气,直面矛盾,正视问题,敢于担当,努力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坚决落实好党中央部署的重大司法改革措施。”

  2017年也被视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必将面临更多难啃的“硬骨头”,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还会产生许多新矛盾新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理解为发展中的问题,怎么解决,能否解决,底气似乎并没有那么足。

  事实上,不少学者已经有所反思。比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表示,司法改革应该少一些政绩思考,多从国家整体利益和民族大义出发,打破部门利益格局,使改革真正向中国长远整体利益方面有所推进。而且,司法改革并不只是司法机关的任务,是全局性的改革举措。“现在有些改革阻力来自部门利益,这是目光短浅。”

  对于中国司法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张建伟认为,对此应该以积极态度回应,不能遇到问题,就像含羞草一样又缩回去,不能因为一时受挫就退回到老路。改革要让民众看到成效,切实使司法改革走上良性路径,因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司法公正,不能让公众失去对司法的信心,失去对改革的兴趣。司法改革要尊重司法规律,应该剪掉司法改革的“辫子”,充分解放思想,放开司法改革的“小脚”,大踏步前进。(张建伟:司法改革还需大步向前)■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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