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贾华杰)在2017年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建议:在中央集中税权基础上,应当适当扩大地方收入管理权限。
王一宏表示,提出此建议原因是: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缺乏主体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局面面临新的挑战,不利于事权、财权统一。营业税原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增值税则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
从2016年5月开始,中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营改增”客观上削弱了地方财力,且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划分改革并没有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地方税种减少,但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事权并无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