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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审议现转折 基金会管理费用占比遭压缩

文 | 财新 盛梦露 汪苏
2016年03月14日 17:55
五天之内,慈善法草案中,公募基金会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上限从15%,降至10%。但同时也留出了余地,允许特殊情况超出该限定

  【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 汪苏)公募基金会做慈善,管理费占总支出的15%的标准是过松还是过紧?针对不同类型、提供不同服务内容的组织,是不是该用同样一个标准“一刀切”?

  自从慈善法草案中,公募基金会的管理成本比例,不可超过当年度总支出15%的限制条款出台以来,对此即争议不断。3月13日,围绕这一标准而生的拉锯又现转折,标准遭到进一步下调。

  3月13日,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作出92处修改后,新草案的这一限制,又从15%降至10%。但同时留出余地,允许特殊情况存在。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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