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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崴委员:建议允许海外华人保留恢复中国国籍

实习记者 罗瑞垚
2016年03月11日 10:45
全国政协常委李崴认为,目前国籍法中“外籍华人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已不合时宜,应修改国籍法,允许外籍华人保留和恢复中国国籍,并认为这不仅有利于海外华人,也有利于国家发展,凝聚民族向心力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中国人移民到海外,究竟是中国力量的流失,还是中国力量的延展?中国自195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并在1980年经国籍法确立的单一国籍制度,随着时代变迁,是否已出现调整的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李崴在这次全国两会中提案,建议删除目前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

  “如何修改国籍法涉及到中国人的自我定义”。李崴认为,目前国人入籍外国后,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已不合时宜,应该删除,让“中国人”的法律概念覆盖更为广泛。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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