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玲)“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决不能在金融领域搞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与发展其他金融一样,必须要有一定的资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在一份名为《关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案中如是表示。
“制定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还必须要有实施细则具体落实,”贺强在提案中首先建议,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在适度监管方面,应该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创新预留多少具体的空间?在分类监管方面,有些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是互相交叉,互相包含的,在监管上怎么具体分类?怎么区分监管责任?在协同监管方面,有哪些制度保障?有哪些具体措施?在创新监管方面,要在监管上创新什么?如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