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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委员:第一次讯问律师应在场

实习记者 钟馨
2015年03月08日 15:09
赋予律师在场权可严防冤假错案,律师介入不会导致嫌疑人翻供,案件程序性变化应及时告知律师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案件办理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律师提案建议,应建立讯问过程律师在场制度,第一次讯问嫌疑人律师应在场;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嫌疑人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的采取及变化应及时告知律师。

  施杰对财新记者表示,赋予律师在场权是严防冤假错案、严格禁止刑讯逼供最有效、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他认为,从第一次讯问嫌疑人开始律师就应在场。“当着律师的面,刑讯逼供自然就不可能了。”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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