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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人大代表:建议成品油消费税在消费终端征收

2020年05月23日 10: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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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成品油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端征收,存在征收漏洞。两名来自中石化的人大代表建议,应将征收环节移向销售端,利于加强征收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兆林,以及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黄河建议,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由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环节,并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财新网】(记者 白宇洁)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兆林,以及中国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黄河建议,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由生产环节调整到终端环节,并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尹兆林指出,目前成品油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给一些不法分子偷税漏税以可乘之机,影响了国家税收,冲击了成品油市场。

  成品油消费税自1994年起征收,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2015年1月13日起执行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汽油、柴油的单位税额分别为1.52元/升、1.2元/升。

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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