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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日志】医改新动向

2017年03月15日 11: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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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
2017年有望成为深化医改的关键之年。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2017年有望成为深化医改的关键之年。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3月11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今年要把深化医改的立柱架梁任务做好。她指出,要建立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即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医改方面着墨不少:“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

  2009年起步的新一轮医改即将进入第九个年头,今年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无疑将是公立医院改革中的重要一步。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在记者会上表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2017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

  他指出,改革前,公立医院是通过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贴这三个补助渠道。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变成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核心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以药补医’这个机制,是我们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今年最难啃的‘硬骨头’。”

  此前,2011年,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了药品加成;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2016年,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社会民生的一大“痛点”,医改下一步也须“对症下药”。

  对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扩大到85%以上地市。”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防止家庭因病出现灾难性支出。据李斌介绍,这项试点从2012年启动,现在已经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已经覆盖了10亿多城乡居民,可以说是应保尽保,当年累计赔付资金已经超过300亿元。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的比例,全国平均是70%左右,有的省更高一些,像青海等地达到了80%,受益的人群大概是1010万人次,这个数字比2015年增加了近400万人次,可以说效果是很明显的。”

  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相比,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分级诊疗,在2016年“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家庭签约服务”纳入其中。王贺胜介绍,2016年6月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来,已经有200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开展了这项工作,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已经达到了22.2%,重点人群覆盖面达到了38.8%。“应该说已经圆满完成了预定的2016年的任务指标。”

  医务工作者作为医疗服务的主体,工作忙碌、责任重大、收入不高的现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而紧张的医患关系特别是近年来屡屡曝光的暴力伤医事件更是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王贺胜指出,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不同于一般行业。”针对当前医务人员最关心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职业环境等问题,王贺胜认为,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试点;还要健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切断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等利益联系,保证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医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制度,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另外,还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此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规定,为调动家庭医生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通过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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