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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推法制副校长机制应对校园欺凌

2017年03月12日 18:2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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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公众视野,校园欺凌不再陌生。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解决校园欺凌,首要树立法治思维,并建立校园内外的防范和治理机制。教育部已将学校是否设立保安员和法制副校长作为验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之一
资料图:中关村二小。

  【财新网】(记者 陈少远)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争议事件让“校园欺凌”这个让中国人尚感陌生的概念逐渐走进大众视野。2017年的全国两会也不乏相关讨论。“(校园欺凌)不是玩笑,也不是过分的玩笑。”教育部部长陈宝生12日下午在“两会”教育部发布会上回应称,解决校园欺凌,首要树立法治思维,如此“才能取得社会共识”。

  因校方和家长对事件定性的分歧,2016年11月底,一度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中关村二小欺凌争议事件无疾而终。但相关的公共讨论并未止息。

  陈宝生在上述发布会上指出,对于欺凌事件,首先应区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概念。“校园暴力是违法行为。”校园欺凌则是发生在学生间的失范行为,“可能有时带有轻微的违法”。

  “是孩子不成熟的一种行为方式。”陈宝生表示,发生在青少年群体间的校园欺凌还带有炫耀力量、关系和地位的特点,并且手段有时候可能很残忍,“也许(青少年)自己无法评估、把握不了,不知道后果”。

  对于校园欺凌,教育部近两年联合高法、高检、公安部等单位进行了综合整治综“情况大有好转,但还没有根本消除”。

  陈宝生透露,对于校园欺凌,教育部此后的主管思路为:首先明确用法治方式进行治理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其中包括校园内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和校园外的综合治理机制,“学校所在周边的街道、社区、派出所、企业联合防范”。

  陈宝生还强调,中小学应该对校园欺凌“加强排查、督导”,引入专门力量。目前,中国大部分中小学已在门口设立保安人员,“有的还设立了法制副校长”。

  “这是借鉴了国外包括香港的做法,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创造。”陈宝生指出,中国正在推广这个机制。教育部在验收各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也将中小学是否设有保安人员和法制副校长列为标准之一,“我们也会在这方面进行一些国际合作”。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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