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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张军: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

2017年03月12日 15: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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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认可律师监督各部门按程序依法办案、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资料图:张军。 周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在法治社会中,律师承担着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责任。中国律师自身的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3月12日上午,新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规定落地后,“执行当中,总的是好的。但是一项规定从基层执行起,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在解决克服中。”

  张军在“部长通道”上表态称,律师是公检法的朋友。他首先以自己在法院系统工作的经验来表示,尽管律师在法庭上是提出不同意见者,有时候在法官的判断之外,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正是律师的这种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在这个意义上,我是发自内心地讲,律师是法官的朋友。”

  “今天我在司法部工作,更加感受到,律师还是我们检察官、警察的朋友。”张军表示,有了律师的执业,使检察机关的起诉和公安机关的办案,受到来自社会的监督,这促进了各部门按程序依法办案,促进了公正的实现。

  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张军表示这些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地为律师执业提供各种各样的便利。“从原来没有律师庭前的会见,到现在在侦查阶段,律师就可以依法会见犯罪嫌疑犯人,这是很大的进步。”他举例称。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活动。《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此均有明文规定。

  张军还提到,2015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称《规定》),对律师在各项诉讼环节的权利保障作出明确的规定。

  《规定》分别就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方面的权利作出规定。比如,《规定》明确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看守所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等方面要求。

  《规定》还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分四个层次设置了救济机制,明确各部门要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及时调查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

  “执行当中,总的是好的,但是一项规定从基层执行起,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在解决克服中。”张军表示。

  另一方面,张军也提出规范律师执业、加强律师队伍自律的问题。他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不仅对律师执业的保障,也对律师队伍的自律提出了要求,“我们正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

  《意见》称,要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提出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实行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等方案。

  “律师队伍也同样有一个‘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问题。”张军称,为约束律师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做了很大努力。

  全国律师协会为响应司法部201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当年迅速制订出台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分六条对律师职业道德作出规定。

  “这对我们30多万执业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我们要把它贯彻执行到位,重在执行。”张军表态。

  他还通报,中国现在的诉讼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和公司企业的公司律师,至今已发展到32万8千余人,律师事务所约有2万6千个。

  “当年我们是为找不到律师而烦恼,今天我们是为律师如何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如何能给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提供保障,本身就体现了我国法治事业的快速发展进步。”张军称。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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