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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兴山代表:建议实行税收及信贷优惠 推动企业破产重整

文 | 财新 吴红毓然 董兢
2017年03月09日 22:38
殷兴山建议,明确对破产重整企业减免征收的税费种类、征收率及税收优惠;允许金融机构在参与企业破产重整时,能够减免贷款本息;并修订《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
资料图:殷兴山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董兢)“当前企业破产重组工作还面临一些障碍和困难,其中最突出、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税负重、融资难、信用修复难这三大瓶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表示。

  3月9日,殷兴山在全国“两会”期间浙江代表团的全体大会上做出如上表述。他建议,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市场出清,应从完善破产企业税收机制、融资机制与信用修复机制着手。

  在税收方面,殷兴山认为,目前税种繁多及税费高企,阻碍了企业重整的推进。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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