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合作赞助商

【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12人

2016年03月13日 16:39 来源于 财新网
列举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已成多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标配”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3月13日上午,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曹建明在报告中称,检察机关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中共“十八大”以来,最高检在工作报告中点名涉案高官已成常态,而在省级检察机关层面,列举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也已经成为多地的“规定动作”。

  

1

 

  如上表所示,财新记者分析2015年省级检察机关工作报告发现,共有16个省级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列举了较为典型的职务犯罪,这种针对“老虎”、“苍蝇”们的“点名”基本包括三种类型:

  其一是由最高检指定管辖的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案件,如天津办理的周永康、李东生、冀文林,湖北办理的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郭永祥,河南办理的白恩培、肖天、乐大克等。

  其二是当地厅局级官员腐败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如广东点名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南方电网公司原副总经理祁达才。

  值得注意的是,小官巨贪案件的涉案官员,也作为典型频频亮相于各省级检察院报告中,如江苏查办了丹阳市界牌镇原党委书记王东良挪用1.3亿元公款境外赌博、扬州市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月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8000余万元等。

  点名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有何作用?北师大刑科院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只有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才能更好得发挥打虎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老虎”、“苍蝇”进行“点名”,也是向社会发出强烈的信号,表明中央对于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具有导向示范的作用。

  对于这种做法是否应成为每年报告中的“规定动作”,彭新林认为,对大老虎的查处公开透明非常必要,虽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等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如果不属于这种特殊情况,还是应尽可能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在这一点上,薄熙来案庭审的微博直播就是一个极佳案例,也是对外部种种猜测和质疑的最好回答。

  点名典型职务犯罪,“老虎”、“苍蝇”一锅端。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办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解读工作报告时称,“检察机关除了‘打老虎’以外也注重‘拍苍蝇’。”他表示,总书记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形象地指出,‘蝇贪’成群,其害如‘虎’。‘蝇贪’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有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有的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有的私办企业、大肆圈钱,有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等。这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深恶痛绝,而且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蛀蚀党的执政根基。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曹文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