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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好代表:国家应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宽待扶贫民企

2016年03月11日 21:01 来源于 财新网
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到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为贫困农户适度分担风险、提供资金支持、辅导技术、对接销路

  【财新网】(记者 汪苏 林子桢)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表示,调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作用重大。他建议国家从税收、信贷等方面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

  刘永好认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当地生产条件的新思路、新办法,利用自身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诸多优势,到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产业的方式,为贫困农户适度分担风险、提供资金支持、辅导技术、对接销路,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辐射和带头作用,践行社会责任。

  “实践证明,通过产业带动的’造血式’扶贫是效率最高、效果最好、持续性最强的方式。”刘永好提出,通过帮助贫困人群发展现代农业及食品加工、乡村旅游等方式,不仅能让贫困人群“站起来”,还能够让其“走得远”。

  刘永好以老家四川地区举例,称四川凉山、南充地区由于当地农耕基础条件薄弱、生产方式落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缺乏支柱产业,贫困程度居四川省前列。

  刘永好表示,他所在的新希望集团建立种猪场、饲料厂、技术服务队伍等,并提供金融担保服务,帮助、支持当地农民成立数百家家庭农场,通过科学、适度规模的“公司+家庭农场”的方式在当地进行精准扶贫,由企业弥补传统畜牧养殖产业链中资金、市场、技术等短板,为农户提供包括种苗、饲料、兽药在内的生产资料,对农户进行科学的养殖技术指导,并负责后期市场销售,提高农户的养殖效率,降低养殖及市场风险,最大程度保障农民收益,争取通过3至5年帮助1万农民实现脱贫致富。

  刘永好此番建议,一是国家各级政府要鼓励、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引导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以第一产业为主导,第二、第三产业联动的协同机制,把贫困农户“扶上马,送到底”。

  二是国家相关部门对各类产业扶贫方式进行调研,并对其中优秀的扶贫案例进行推广,尽快在全国范围内为产业扶贫找到更多的路径和方法。

  他还建议国家从税收、信贷等方面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如结合相关企业对扶贫工作的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推动地方财政成立扶贫引导基金、协调相关政策性银行为民营企业的扶贫工作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以及推动建立产业扶贫风险保障体系等,完善相应管理办法,建立产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以此带动更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确保扶贫效果。”

  在去年11月3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建议十三五时期脱贫工作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

  本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亦强调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持精准扶贫脱贫,因人因地施策;大力培育特色产业,支持就业创业;解决好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增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能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深入开展定点扶贫、东西协作扶贫,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