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简政放权,一直是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权力下放后,政府的监管责任是否也随之减轻?经政府取消前置审批的事项,是否便不再属于政府的监管范围?对于这些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的回答是,“并非如此”。
周文彰对财新记者表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特别指出“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他认为,这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划清权责边界、保障公民权益”非常重要:权力清单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即“法定职责必须为”,负面清单即对公民、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来说,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