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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年内将提交审议

2016年03月10日 16:17 来源于 财新网
立法部门官员预计,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改工作将于2017年完成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力争2016年按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争取2017年完成“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的修改工作,提请常委会审议;已形成电子商务法草案稿,尽早提请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已形成,预计今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回答记者提问时进一步披露上述时间表。

  2016年,民法典编纂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在今年全国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提到,民法总则或将在今年6月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抓紧进行民法典编纂工作,力争在今年按照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民法总则通过后再进一步推进编纂民法典的其他工作。

  当被问及民法典编纂为何不一气呵成时,王胜明称,“民法典编纂工作涉及面非常广,内容非常复杂,体量也很大,工作量也很大,常委会审议所需的时间也非常长,工作量也非常大”。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如何做到与法有据,如何用立法引领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讨论的议题。修改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已成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对于这些法律的修改,王胜明指出,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巡回法庭、司法责任制等重大司法改革措施都是“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修改的重要内容,这些法律修改时将总结试点地区经验,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

  王胜明介绍,“两院”组织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内司委牵头,“两官”法的修改工作分别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牵头,相关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争取明年完成修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去年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但目前仅有六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还有人提出,地方立法权扩大存在立法重复、选择性立法、立法质量难以保证。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解释说,地方立法权的行使需要经过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认,“到今年2月份,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到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占到总数271个中的79%。还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正在审批过程当中”。

  《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不得与宪法、法律等相抵触,但北京等地在重污染天气出台限行规定并拟将其常态化,引起市民不满。郑淑娜回应称,“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一些限行的规定,很难说它是与法律相抵触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法律规定这个可以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规定”。

  此外,四位参与立法的官员还透露了电子商务立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几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进程,并就正在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慈善法草案回答了记者提问。

  附:4位全国人大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答记者问(实录)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