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盛梦露)2016年3月9日下午3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李建国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慈善法草案,“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集中民智、凝聚共识”,将“人民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慈善法》的立法是历史性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向财新记者表示,《慈善法》的立法过程开放,值得肯定。